各乡、镇党委、政府、纪委,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和区属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派出(驻)纪工委、监察室:
为贯彻落实全市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会议精神,强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区纪委决定,3月下旬至年底,在全区扎实开展“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安排意见。
一、突出工作重点
(一)立足监督执纪问责。以乡镇(街道)、村组(社区),执法、监管和公共服务窗口部门、单位为重点对象,严肃查处以下9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中生冷硬推、吃拿卡要、欺压百姓、效率低下、工作懈怠,因不作为、乱作为造成群众上访且造成不良后果以及师德师风、医德医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等不良作风问题;违反公务接待规定公款吃喝,借学习考察、会议培训、调研检查之名公款旅游,公款送礼、收受红包礼金和商业预付卡,滥发津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抵扣代扣、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扶贫救济、救灾救助、社保低保和学生营养改善等领域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优亲厚友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农村“一事一议”、集体“三资”专项清理中不严不实,造成资产流失的各类问题;土地征收流转、旧城(村)改造、灾后重建、重点镇建设、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管理使用中以权谋私、贪污挪用等违纪违法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城乡社区、部门、行业的突出问题;项目实施中强卖建筑材料、强揽工程、恶意阻挡,违规承包工程项目等损害投资发展环境的行为;对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有案不查、瞒案不报,听之任之,甚至袒护包庇等“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滋生蔓延。
(二)把握工作要求。坚持实事求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正确处理教育保护与惩戒追究的关系。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注重抓早抓小,及时教育提醒,防止小节积成大错;对改革创新、干事创业中出现的失误和偏差,及时纠错校偏,诫勉督导,保护党员干部工作积极性,支持干事创业;对有规不守、有纪不遵或顶风违纪的,坚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通过查处一批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二、狠抓工作落实
(一)拓宽问题线索渠道。畅通线索渠道,充分运用信访举报、明察暗访、经济责任审计、巡查反馈、网络媒体监督、反腐败案件协调工作联席会议、专项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等多种方式,深挖问题线索。
此项工作由李琦负责,吴家刚协助,信访室承办,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执法与效能监督室配合。
(二)加强问题线索管理。实行问题线索统一管理,乡镇纪委和派出(驻)纪工委、监察室对问题线索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和了结五种方式予以办理,并按月上报区纪委信访室。区纪委案管室采取全面收集、甄别梳理、集体研判,挂号交办、跟踪督办,办结销号、复核抽查等措施,加强处置监管,防止隐匿线索、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提高初核率、立案率和结案率。
此项工作由吴家刚负责,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承办,审理室配合。
(三)加大线索查处力度。全区联动,协作用力,严查快结,跟踪督办。对筛选确定的一般问题线索批转乡镇纪委、纪工委和纪检监察室独立查办,办结销号;对乡镇纪委办理有难度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交由办案协作区联合办理,实行挂号督办,纪委常委包抓制度;对群众反响强烈的重大问题线索和省市纪委督办案件,实行区纪委组成专案组“提级”办理,严查快结;对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此项工作由吴家刚负责,冯浩、李联兵协助,纪检监察一、二、三室承办,案件监督管理室配合。
(四)严查农村突出问题。各乡镇要对照上述9类问题,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排查,于4月20日前确定上报不少于5个突出问题线索,并展开调查,5月10日前确定上报1-2个重点村组(社区),对其进行彻查。5月底前至少查结上报1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全年不得少于3件。年内对问题典型的1个彻查村组进行剖析,促进制度机制完善。
此项工作由宗世彦负责,高步成协助,各乡镇党委、乡镇纪委承办,党风政风监督室综合协调,区纪委各联系乡镇常委督导。
(五)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区纪委委局领导班子成员包抓工作联系点制度,将该项整治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和查办案件工作年度考评。建立月报告季点评制度,每月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开展工作点评。建立乡镇纪委、纪工委、监察室“零查处”问责制度,对应查不查、压案不查或半年“零查处”的,给予全区通报批评、约谈或诫勉谈话,全年“零查处”的,建议给予组织处理。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采取集中通报、专题通报、典型案例剖析等形式,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此项工作由宗世彦负责,惠晓燕、高步成协助,党风政风监督室承办,办公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宣教室配合。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完善组织机构。调整充实全区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领导小组,区委常委、纪委书记蔡孟亨任组长,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李琦,区纪委副书记宗世彦,区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吴家刚任副组长,区纪委其他常委、各室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宗世彦兼任办公室主任,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日常工作,区纪委办公室负责做好配合和后勤保障工作。同时,成立五个专项督查组,负责对各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各乡镇、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做到力量不减、力度不减、标准不降。
此项工作由李琦负责,宗世彦、吴家刚配合,党风政风监督室承办,办公室配合。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乡镇、部门要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夯实责任,扎实开展整治;对2015年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零查处”的5个被市纪委通报约谈的乡镇,要强化责任担当,采取得力措施,加大线索排查和查处力度,确保5月底前消除“零查处”。区纪委各包抓工作联系点领导、专项督查组要按照安排意见要求,及时跟踪指导,持续监督检查,每季度督查不得少于1轮,督查结果要形成书面报告,作为季度工作点评重要依据。对工作落实不力、停滞不前、推进缓慢,发现问题线索隐瞒不报、查处不力甚至袒护包庇的,要严肃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乡镇纪委监督责任,倒逼压力层层向基层延伸,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群众满意的成果。
此项工作由李琦负责,各专项督查组负责,党风政风监督室承办,办公室配合。
(三)强化舆论引导震慑。各党委、各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中省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延安日报》、延安电视台“宝塔资讯”栏目、“宝塔廉政网”、魅力宝塔手机客户端等主流媒体,及时跟进报道,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并定期编发专项整治工作信息,及时反映工作动态,营造良好氛围。要强化教育监督,用“身边人身边事”强化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心中有畏、行有所止,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此项工作由宗世彦牵头,惠晓燕负责,宣教室承办,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办公室配合。
中共延安市宝塔区纪委
延安市宝塔区监察局
2016年3月28日
附件1:
区纪委常委联系乡镇(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名单
蔡孟亨 联系南泥湾镇、柳林镇
李 琦 联系姚店镇、甘谷驿镇
宗世彦 联系河庄坪镇、枣园街道
张 磊 联系宝塔办街道、凤凰街道
吴家刚 联系冯庄乡、李渠镇
惠晓燕 联系川口乡、桥沟街道
冯 浩 联系青化砭镇、蟠龙镇
高步成 联系临镇镇、麻洞川乡
李联兵 联系万花乡、南市街道
主要工作职责:指导、促进联系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查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附件2:
宝塔区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督查组名单
第一组
组 长:宗世彦
成 员:贺东军、米 雪、第二纪检监察室人员、南川片办案协作区人员
督查单位:临镇镇、麻洞川乡、南泥湾镇、柳林镇、万花乡
第二组
组 长:吴家刚
成 员:童玉东、刘 康、第一纪检监察室人员、东川片办案协作区相关人员
督查单位:冯庄乡、李渠镇、川口乡、河庄坪镇
第三组
组 长:惠晓燕
成 员:薛晓振、杨 楠、街道办纪工委人员
督查单位:宝塔办、凤凰办、南市办、枣园办、桥沟办
第四组
组 长:冯 浩
成 员:路胜利、杨 涛、第三纪检监察室人员、北川片办案协作区人员
督查单位:姚店镇、青化砭镇、蟠龙镇、甘谷驿镇
第五组
组 长:高步成
成 员:曹雪青、张署霞、党群、政法、行政综合、科教文卫、农林水牧纪工委,东新区纪检组、中小产业园区监察室人员
督查单位:区属各部门、单位,东新区、中小产业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