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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4日 00:00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乡、镇党委、政府、纪委,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和区属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派出(驻)纪工委、监察室:

为推动学习贯彻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中央办公厅、中央纪委要求以及赵正永书记在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就两部党内法规《在线访谈》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准则》和《条例》的颁布,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和制度创新,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准则》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紧扣廉洁自律、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高尚的道德追求,是向全党发出的道德宣誓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贯彻实施好《条例》和《准则》,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区各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到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决把学习宣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坚决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真正把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在全党树立起来。

  二、迅速组织党员干部掀起学习宣传热潮

(一)扎实组织党员普遍传达学习。全区各党组织要结合实际,集中时间、集中组织、集中学习,制订具体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加强指导。要把两部党内法规作为廉洁从政教育的基本教材,作为党风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党员学习规划中。要充分利用好各种学习机会,分层次、分批次组织集中学习、自学思考,采取撰写笔记、体会、理论文章,召开学习研讨会、座谈交流畅谈体会,组织知识测试、知识竞赛、知识问答等多种形式,迅速掀起学习《准则》和《条例》的热潮。广大党员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自觉遵守。

(二)开展领导干部带头宣讲活动。从现在开始到2016年上半年,各党委(党组)要统筹安排,积极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带头学、带头讲《准则》和《条例》活动,党委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主动学、带头讲,带动和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真学、真懂、真用。同时,要主动邀请省市纪检部门领导、市区党校讲师团成员深入乡镇办事处、村组社区、部门单位进行宣讲,把《准则》和《条例》宣讲到每一名党员,帮助广大党员熟练掌握《准则》和《条例》精神实质、规定内容,切实增强贯彻执行两部党内法规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区纪委将成立宣讲团于春节后深入基层开展宣讲。

(三)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各党委(党组)要把宣传两部党内法规作为当前思想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辖区主要公路沿线、街道村组社区、单位办公场所等刷写固定宣传标语。充分利用宝塔资讯、延安日报、魅力宝塔手机客户端、宝塔廉政网、市纪委清风网、省纪委秦风网等媒体媒介,广泛宣传本单位、本系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情况,不断扩大《准则》和《条例》的影响力和知晓率,为两部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三、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贯彻实施

《准则》和《条例》颁布后,要在贯彻实施上狠下功夫,不能只是口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各党委(党组)要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抓好两部党内法规的贯彻落实。要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坚持问题导向,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标准,绝不允许突破纪律底线;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带头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解决好不敢担当的问题,不当“老好人”,敢于得罪人。要敢于较真,抓住一件事就要一追到底。要敢于斗争,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确保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广大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在全党逐渐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

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准则》和《条例》体现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要找准职能定位,以修订后的两部党内法规作为重要依据,强化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要坚持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综合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把纪律立起来、紧起来、严起来;要依纪依规开展纪律审查工作,加大对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线索处置、立案调查和案件审理坚持用纪律对照,在调查报告和审理报告中体现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行为,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等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

              中共延安市宝塔区纪委

           201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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