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纪委,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和区属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派出(驻)纪工委、监察室:
元旦、春节临近,为进一步警示教育党员干部严明廉洁纪律,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落实,坚决杜绝“节日腐败”、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广大干部群众过上一个清正廉洁、风清气正的“双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教育提醒,营造“不敢”氛围
元旦、春节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的重要时间节点,全区各党组织要紧紧盯住“双节”期间易发多发的具体问题,早研究、早部署、早预防、早提醒,大力营造“不敢”氛围。一是要组织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和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广大党员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守住纪律“底线”。二是要从现在开始到春节前,集中一段时间,采取发文通知、召开会议、编发信息、用沿街LED电子屏播放廉政公益广告、在主流媒体宣传报道等形式,向广大党员干部提要求、打招呼,加强节前廉洁自律教育。三是要按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针对节日期间公款吃喝、滥发钱物、收送礼品礼金、违规使用公车、借婚丧喜庆敛财等不正之风具体问题,结合正在进行的“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找剖析,持之以恒、不折不扣地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把纠正“四风”问题贯彻始终。
二、强化纪律约束,划清纪律“红线”
全区各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做到十个严禁: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或实物,严格按规定管理使用工会经费;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烟花爆竹、鲜花、烟酒、土特产,购物卡、代金券、消费卡、支付凭证,以及电子预付卡、微信红包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出入私人会所,利用机关食堂相互宴请;严禁参与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以欢送、年终总结等名义公款聚餐,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和工作餐管理规定,不得超标准、超范围接待,工作餐不得上酒,工作日午餐不得饮酒,同城不得相互吃请,个人消费不得以单位名义开具发票;严禁公车私用、公车私驾、私车公养,不得用公车接送领导干部上下班,不得违规借用、占用、租用车辆,严格落实公车节假日定点封存管理制度;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严禁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票参观;严禁组织、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等。
三、强化监督执纪,实践“四种形态”
(一)夯实主体责任。全区各党组织要坚守责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小错提醒、动辄则咎,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各党政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要求,敢抓敢管,从严要求,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寸不让,对“四风”问题“零容忍”。
(二)加强监督执纪。各乡镇纪委、各派出纪工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主动作为,突出抓早抓小,盯住节前、节中、节后关键环节,结合节日特点,对照“十个严禁”精心制定专项监督方案,扎实开展多频次、快节奏的监督检查。对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线索要统一登记、速查快处、严肃追究,并于2016年元月5日、2月15日分别筛选1件以上典型问题或问题线索,报送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329)。
(三)强化监督分析。“双节”期间,区纪委将重点组织开展履行“两个责任”、公款消费、公车管理和干部作风等四项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对党组织主体责任不落实,不安排、不检查,或落实不力,走过场、敷衍应付,甚至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乡镇纪委、派出纪监督责任履行不力,不开展集中明察暗访、重点检查抽查的;“双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线索“零”报告的,区纪委将作为监督重点对象开展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对典型问题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四)畅通监督渠道。各单位要积极向群众宣传中、省、市、区各级纪委监察局举报渠道,并设置公布各自的举报信箱、举报电话等监督渠道。区纪委监察局“宝塔廉政网”举报网址:shaanxi.12388.gov.cn/yanan/baotaqu/,举报电话:0911-2111863,欢迎举报。
中共延安市宝塔区纪委
延安市宝塔区监察局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