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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防中秋、国庆期间“四风”反弹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09日 00:00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乡、镇党委、政府、纪委,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和区属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派出(驻)纪工委、监察室:

中秋、国庆“双节”临近,按照市纪委延纪发〔2015〕32号文件要求,为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弛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确保广大干部群众过上一个清正廉洁、风清气正的中秋、国庆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教育,营造氛围

中秋、国庆“双节”期间,人情往来密集,“四风”问题易发多发期。全区各乡镇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中秋、国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的重要时间节点, 清醒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盯住“双节”期间易发多发的具体问题,早研究、早部署、早提醒、早警示,营造“不敢”氛围,严防“四风”反弹回潮。要从现在开始,集中一段时间,向党员干部提要求、打招呼,加强节前廉洁自律教育,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具体做到“五个一”:向所辖范围基层单位下发一个严明纪律、廉洁过“双节”的通知;组织适当范围干部职工召开一次以学习中省市区中秋国庆期间有关制度规定、以剖析区内查处和通报曝光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典型案例为重点内容的专题警示教育和廉洁过节工作安排会议;利用短信、微信、邮箱等服务平台,向所辖村组(社区)、基层单位负责人和单位干部职工编发一组廉政短信(微信);利用辖区范围内的沿街电子屏等设备播放一组廉政公益广告;在有关主流媒体发表或向区纪委宣教室报送一条有价值的纠正“四风”宣传稿件或信息。

二、重申禁令,严明纪律

全区各乡镇部门单位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寸不让,对“四风”问题“零容忍”,形成高压震慑态势,努力取得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新成效。针对“四风”突出问题,按照中省市纪委和区委要求,重申以下十条禁令:坚决禁止收送礼品礼金;坚决禁止违规吃喝,出入私人会所,利用机关食堂相互宴请;坚决禁止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公车私用、私驾,“私车公养”;坚决禁止变相公款旅游;坚决禁止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坚决禁止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坚决禁止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或实物;坚决禁止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票参观;坚决禁止公款购买、发放、赠送月饼和各种购物卡、商业预付卡(券)和电子礼品卡;坚决禁止组织、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等。

三、加强领导,务求实效

(一)严格落实责任。全区各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过问、调度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各乡镇纪委、各派出纪工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针对违规违纪问题,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听之任之,落实不认真、走过场,监督检查流于形式,甚至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区纪委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有关领导责任。

(二)畅通监督渠道。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已于9月6日推出了《中秋国庆纠正“四风”监督举报曝光专区》,专区开设了“我要举报”窗口,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客户端设有“反四风 ‘一键通’”举报页面;区纪委监察局“宝塔廉政网”举报网址:shaanxi.12388.gov.cn/yanan/baotaqu/,举报电话:0911-2111863,欢迎举报。各单位要积极向群众宣传上述举报渠道,并设置公布各自的举报信箱、举报电话等监督渠道。

(三)强化监督分析。区纪委将重点组织开展“双节”期间履行“两个责任”、公款买送月饼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管理等五项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各乡镇纪委、各派出纪工委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集中明察暗访、重点检查抽查,抓住节前、节中、节后关键环节,加大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对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线索要统一登记、速查快处、严肃追究,并于9月30日、10月8日分别筛选1-2件典型问题或问题线索报送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329),区纪委将适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强化“不敢”氛围。同时,于10月8日将“双节”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告区纪委,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将对工作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分析问题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形成专题报告。

                     中共延安市宝塔区纪委

                     延安市宝塔区监察局

                      201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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