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营造清正廉洁、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严明纪律要求,严格执行廉洁纪律各项规定
按照省纪委贯彻“八项规定”提出的十二个严禁和市纪委有关要求,结合区情实际,区纪委要求全区各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做到十六个严禁:1、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2、严禁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3、严禁用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票参观;4、严禁违规接待、吃喝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5、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6、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隐蔽场所)及利用机关食堂(公务灶)相互宴请;7、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烟酒、花卉、土特产等年货节礼;8、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消费卡等;9、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拜年活动;10、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11、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12、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13、严禁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向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他人转嫁支付报销费用;14、严禁参与封建迷信、赌博活动;15、严禁借元旦、春节之机搞拉票贿选、跑官要官;16、严禁截留、挪用扶贫等民生款物和节日慰问金。
二、用好问责利器,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区各党委(党组)对“两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主体责任,各乡镇纪委、各派出纪工委、纪检组负监督责任。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管辖范围内“两节”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对“两节”期间查处的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三、强化暗访监督,形成震慑。区纪委将成立督查组对全区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暗查、暗访。各乡镇纪委、各派出纪工委、纪检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对照“十六个严禁”,精心制定元旦和春节两个专项监督方案,主动作为,紧盯节前、节中、节后关键环节,开展多频次、快节奏的督查,发现上报一批有价值问题线索。
四、畅通监督渠道,方便群众举报投诉。中纪委近日已开通元旦春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中央纪委举报电话:010-12388;举报信箱:中央纪委信访室(邮编:100813);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各单位要积极向干部群众宣传中、省、市区各级纪委监察局举报信箱、电话,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区纪委监察局“宝塔廉政网”举报网址:shaanxi.12388.gov.cn/yanan/baotaqu/,举报电话:0911-2111863,欢迎举报。
各乡镇纪委、各派出纪工委、纪检组要于2017年2月5日前将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区纪委(径送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电话:8818447)
中共延安市宝塔区纪委
延安市宝塔区监察局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