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宝塔区万花山镇碾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高塞、崖窑小组组长白成芳工作失职的问题。2021年4月至12月,高塞、白成芳未及时将该村崖窑小组村民许某某死亡信息上报镇政府,致使许某某家属违规领取其低保补助3535元。此外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高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白成芳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2.宝塔区万花山镇楼塔村会计陈世全工作失职的问题。2021年9月至11月,陈世全未及时将该村村民马某某死亡信息上报镇政府,致使马某某家属违规领取其养老金329元。陈世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宝塔区枣园街道办温家沟村党支部原书记付彦平、村委会原主任周强、监委会主任李有成、川口小组组长赵志鹏违规处置贫困户弓棚补助资金等问题。付彦平、周强、李有成未经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同意且未公示说明,违规将13户贫困户新建弓棚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他人;赵志鹏违规将无产业的孙某某申报为蔬菜产业户,付彦平、周强、李有成三人审批同意给予其产业扶持资金。付彦平、周强、李有成、赵志鹏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宝塔区麻洞川镇岳屯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庄勇、村委会副主任刘东东、监委会主任王停、会计李伍宏防返贫动态监测工作弄虚作假等问题。2021年8月至2022年6月,庄勇、刘东东、王停、李伍宏未组织岳屯村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工作,且在此项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该村防返贫动态监测工作无法研判,造成不良影响。庄勇、王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伍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东东受到政务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