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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区纪委通报四起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09日 09:27   来源:   浏览次数:
 

1.宝塔区桥沟街道二十里铺村党支部书记高强违规出租村集体土地的问题。2022年5月,高强在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情况下,违规将该村26.4亩闲置土地租赁他人,造成村民上访。2022年8月,高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宝塔区甘谷驿镇西镇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和明、党支部委员田兴平违规对外承包村集体土地的问题。2022年3月,田兴平私自将所承包的村集体土地转租他人;4月,西镇村村委会将田兴平对外转租土地收回,在未召开村民大会且未获得政府批准的情况下,将该块土地承包给外单位,对此,李和明应负直接责任。2022年7月,李和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田兴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宝塔区临镇镇李树畔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玉雄侵占村集体粮食直补款的问题。2020年底,王玉雄未及时将35亩村集体粮食直补款共计1750元存入村集体账户,且将该笔资金用于自身日常开支。2022年9月,王玉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宝塔区南泥湾镇盘龙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乔勇违规报账的问题。2021年3月,乔勇将村集体雇佣铲车、清理垃圾等费用共计6840元,违规以白条形式在村集体账户中予以报销;将村集体购买煤、水龙头等费用共计2655元,违规以发放义务工工资的方式予以报销。2022年9月,乔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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