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宝塔区桥沟街道办泽子沟村党支部党员彭对喜酒后驾驶的问题。2020年12月25日,宝塔区桥沟街道办泽子沟村党支部党员彭对喜饮酒后驾驶小型面包车从家中出发行驶至野狐子沟村公路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彭对喜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又二十天,并处罚金3000元。2021年4月,给予彭对喜开除党籍处分。
2.宝塔区李渠镇王家砭村党支部党员刘帅酒后驾驶的问题。2020年11月11日,宝塔区李渠镇王家砭村党支部党员刘帅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李渠镇杨兴庄村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经开大队依法对刘帅作出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记十二分的行政处罚。2021年4月,给予刘帅党内警告处分。
3.宝塔区万花山镇碾庄村党支部党员艾克宏无证驾驶的问题。2019年9月8日,宝塔区万花山镇碾庄村党支部党员艾克宏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况下,驾驶未悬挂号牌三轮摩托车在宝塔桥由东向西行驶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延安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依法给予艾克宏行政拘留5日、罚款7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4月,给予艾克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宝塔区临镇镇吴太塬村三组小组长王龙酒后驾驶的问题。2019年8月29日,宝塔区临镇镇吴太塬村三组小组长王龙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303省道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依法给予王龙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5月,给予王龙党内警告处分。
5.宝塔区甘谷驿镇向阳村党支部党员刘付平酒后驾驶的问题。2021年2月23日,宝塔区甘谷驿镇向阳村党支部党员刘付平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况下,饮酒后驾驶未悬挂号牌的三轮摩托车行驶至甘谷驿镇刘家沟村至向阳村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经开大队依法给予刘付平罚款17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5月,给予刘付平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