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宝塔区蟠龙镇贯屯村原党支部书记张海龙、原监委会主任贺志明违规公款吃喝的问题。2015年1月,时任宝塔区蟠龙镇贯屯村党支部书记张海龙、村委会主任罗希有、监委会主任贺志明,将2014年度个人餐费共计1208元,在村集体账户中报销。2020年10月,张海龙、贺志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罗希有作出书面检查,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2.宝塔区麻洞川镇原金屯村党支部书记周贵堂违规滥发津补贴等问题。2015年7月至8月,宝塔区麻洞川镇原金屯村党支部书记周贵堂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公款报销车费及招待费共计850元。2015年9月至12月,违规给村干部发放补助共计4300元。2020年10月,周贵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宝塔区麻洞川镇原金屯村党支部书记高银德违规滥发津补贴等问题。2013年9月至12月,宝塔区麻洞川镇原金屯村党支部书记高银德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公款报销车费及购买香烟费用共计963元;2013年1月至12月,违规给村干部发放补助共计3580元。2020年10月,高银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