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宝塔区甘谷驿镇何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何玉亮扶贫工作失职失责的问题。宝塔区甘谷驿镇何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何玉亮扶贫工作失职失责,对本村“三排查三清零”中存在的安全饮水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彻底。2020年7月,何玉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宝塔区河庄坪镇李家湾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解国伟扶贫工作失职失责的问题。2020年7月,宝塔区河庄坪镇李家湾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解国伟扶贫工作失职失责,未按照要求对20户分散供水户按比例进行水质抽检,其中包括3户贫困户,造成水质检测不到位,贫困户安全饮水无法保证,影响全镇脱贫攻坚工作。2020年7月,解国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宝塔区姚店镇胡家河村党支部书记胡让平、石牛河小组组长柴忠富扶贫工作失职失责的问题。宝塔区姚店镇胡家河村石牛河小组组长柴忠富扶贫工作失职失责,未能对本村灌溉水塔进行有效管护,导致胡家河村灌溉大棚修建的水塔无法发挥蓄水灌溉作用,影响村民正常灌溉用水。姚店镇胡家河村党支部书记胡让平监管不力,致使出现此类问题,影响全镇脱贫攻坚工作。2020年9月,柴忠富、胡让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宝塔区青化砭镇方桥村原党支部委员兼方桥小组负责人陈胜贵、原村委委员兼方桥小组组长高金龙挤占扶贫移民搬迁补助资金的问题。宝塔区青化砭镇方桥村党支部委员兼方桥小组负责人陈胜贵、方桥村村委委员兼方桥小组组长高金龙任职期间违反有关规定,挤占扶贫移民搬迁补助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且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9月,陈胜贵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高金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