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宝塔区姚店镇张尔村党支部书记刘海军对辖区违建监管不力的问题。2006年10月至2009年10月,刘海军在任张尔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对村民延某本在未办理土地等相关手续情况下修建油库未进行有效制止。同时,刘海军于2014年12月至今担任张尔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对村民延某军未批先建的三间平房未进行有效制止,存在监管不到位问题。2020年4月,刘海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宝塔区冯庄乡康坪村原党支部党员王东、王奇、冯占军强占村集体财产的问题。2017年9月至2019年3月,王东、王奇、冯占军强占康坪村一号鱼池长达一年半,导致该村鱼池无法正常对外租赁,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三人犯强迫交易罪。 2020年5月,王东、王奇、冯占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宝塔区甘谷驿镇何家沟村原村委会主任柴长斌侵占村集体资金的问题。2015年至2017年,柴长斌分两次将延安黄河饮水工程租用村集体土地费用共计12600元占为己有。2020年6月,柴长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