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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区纪委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30日 17:22   来源:   浏览次数:
 

1、青化砭镇曹咀村原党支部书记左应文等人规公款吃喝问题。2014年1月,青化砭镇曹咀村原党支部书记左应文、原村委会主任王加业、原监委会主任左鹏飞、原会计刘斌四人将2013年以来个人用餐费用共计3880元,分两次在村集体账户中报销。左应文、左鹏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加业、刘斌作出书面检查,违纪资金予以退缴。

2、蟠龙镇史家洼村党支部书记吴玉荣、委会主任郭永军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4年9月,蟠龙镇史家洼村原党支部书记吴玉荣、原村委会主任郭永军将个人用餐、香烟费用共计1087元在村集体账户中报销。郭永军、吴玉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退缴。

3、万花山乡花园头村党支部书记王存喜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1月,万花山乡花园头村原党支部书记王存喜在折家湾村梨园农家乐招待其外地朋友聚餐,共花费900元。2016年3月将此笔费用以劳务费名义在村集体账户中予以报销。王存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甘谷驿镇何村党支部书记何玉明等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6月,甘谷驿镇何村原党支部书记何玉明、原村委会主任何浪、原监委会主任冯来喜、原村会计何建旭四人违规将协调油矿请客吃饭费用共计6000元,在村集体账务中予以报销。何玉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李渠镇阳洼村党支部书记庞小军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1月,经李渠镇阳洼村原党支部书记庞小军、原村委会主任杨帆、原监委会主任王永厚安排,会计苏飞飞违规为庞小军、杨帆、苏飞飞三人每人报销通信补贴600元,为王永厚违规报销务工补贴500元,共计2300元。庞小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永厚、苏飞飞被实施诫勉谈话。违纪资金予以退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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