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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区纪委通报七起市场和环保领域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30日 00:00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强化警示教育作用,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助力全区生态环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现将查处的七起市场、环保领域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1、麻洞川乡石窑湾村村民刘志荣非法占用国有林地开采石子的问题。2016年6月,刘志荣未经有关部门审批,私自在该村前石崖石场开采石子,违法占用国有林地共计12平方米,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019年4月11日,刘志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南泥湾镇南泥湾村党支部书记李海平对该村森林防火宣传和巡查监管不力的问题。2019年3月16日,南泥湾镇南泥湾村村民在其旧宅基地焚烧玉米秸秆,引发林地着火,过火面积约4亩。南泥湾村党支部书记李海平在该村森林防火工作期间,对政府下达有关森林防火工作宣传教育不实,巡查监管不力,致使发生火情,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4月12日,李海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姚店镇康家沟村居住户非法开挖山体破坏林地的问题。2014年至2016年,康家沟村居住户在未办理土地、林业手续情况下,擅自开挖山体,破坏集体公益林地合计785平米。因监管人员后续监管不到位,截止2019年4月,康家沟西侧山体非法开挖损毁集体公益林面积达8263平方米(12.4亩)。2019年6月14日,康家沟村原监委会主任高有峰、护林员王步云二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康家沟村监委会主任张伟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4、冯庄乡罗桥村党支部书记刘兴满对村民私自开挖土方破坏耕作层监管不力的问题。2018年6月,罗桥村村民谢学兵,在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在耕地上乱挖乱采,破坏耕作层,修建生产厂房6间,其开挖土地面积1.19亩,被国家2018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发现,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3月18日,刘兴满、谢学兵二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河庄坪镇河庄坪村党支部党员雷光生阻拦工程施工的问题。2018年9月,雷光生以山体公园施工未给其进行相关赔偿为由,在山体公园施工现场阻挡施工,扰乱该施工单位的生产秩序,被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依法行政拘留十日。2019年3月18日,雷光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蟠龙镇曹刘沟村原党支部书记刘百姓、村委会主任刘西宁伙同他人骗取灾后重建补助款的问题。2013年灾后重建工作中,刘百姓、刘西宁利用职务之便,在协助政府从事上报倒损户过程中,将不符合条件的本村村民上报为倒损户,获取3万元灾后重建补助款。2017年12月,刘百姓、刘西宁被依法判处犯贪污罪,免于刑事处罚并依法没收3万元,上缴国库。2019年3月13日,刘百姓、刘西宁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7、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工薛花梅挂靠执业证件获取薪酬的问题。2018年11月,薛花梅将其执业药师注册证件挂靠在药店,本人并未到店履行执业药师职责,人证分离,以此方式获取薪酬,违反了《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相关规定。2019年5月31日,薛花梅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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