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延安市宝塔区万花山乡楼塔村党支部书记任礼清、村会计陈世全扶贫工作失职失责问题。万花山乡楼塔村党支部书记任礼清、村会计陈世全截至2019年5月,未能将五户贫困户2018年公益性岗位工资兑付,使贫困户无法及时享受国家脱贫就业扶持政策。任礼清、陈世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延安市宝塔区甘谷驿镇何家沟村原党支部书记张瑞祥扶贫工作失职失责问题。甘谷驿镇何家沟村原党支部书记张瑞祥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整改走过场问题。张瑞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延安市宝塔区麻洞川乡石窑湾村党支部书记孙开祥扶贫工作失职失责问题。麻洞川乡石窑湾村党支部书记孙开祥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视不够,政策贯彻落实不到位,未按要求填写走访纪实,且对本村基本情况达不到“一口清”。孙开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延安市宝塔区河庄坪镇崔圪崂村党支部书记杨帆扶贫工作失职失责问题。河庄坪镇崔圪崂村党支部书记杨帆未及时督促贫困户发展产业并将补助资金兑现到位,致使扶贫产业补助款22000元在村集体账户滞留。杨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延安市宝塔区南泥湾镇桃宝峪村党支部书记段玉宝扶贫工作失职失责问题。南泥湾镇桃宝峪村党支部书记段玉宝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帮扶措施不实、不细,没有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要求操作,导致建档立卡贫困户刘某未发展产业,受到全市通报批评。段玉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延安市宝塔区李渠镇沙家圪崂村党支部书记马宏军、村委会主任李岗林扶贫工作失职失责问题。李渠镇沙家圪崂村党支部书记马宏军、村委会主任李岗林任职期间不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落实上级扶贫决策要求不力,造成不良影响。马宏军、李岗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