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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区纪委、监察委专题学习《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规定(试行)》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16日 00:00   来源:   浏览次数:
 
  

514上午,宝塔区纪委、监察委召开周一干部学习例会,专题学习《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规定(试行)》文件精神。会上,案管室负责人原文从监察对象、监督检查和调查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管辖范围、管辖分工和协调四个方面进行了重点辅导。

会议指出,《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规定》突出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国家监察全覆盖,体现了反腐败工作的法治化,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是国家法制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里程碑,也是做好纪法衔接的有效保障。

会议要求,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要认清形势,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要敢于担当,严格按照管辖规定,依纪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对全区14247名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实现监察全覆盖,真正让制度立起来,严起来;要补齐短板,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相关党纪党规知识,履行好监督、调查、处置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不断提高审查调查和执纪审查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真正实现纪法衔接、纪法贯通;要搞好团结,相互协作,脚踏实地干好本职工作,为全区转型发展、追赶超越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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