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二次全会、市纪委六届三次全会和区委二十一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切实推动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宝塔区纪委监委会同区农业农村局、教体局、住建局等9个牵头部门单位,对乡村振兴、教育、住房等8个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截至目前,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19起,党纪政务处分31人。现公布第一批工作成果,接受群众监督评判。分别是:
乡村振兴领域。全区共自查排查集体经济合同1950份,清理规范333份,追缴流失和拖欠集体资金1.06亿元,督促收回村集体土地112.9亩、村集体房产2.7万平方米;累计纠正耕地“非粮化”及撂荒地整治面积1.6万余亩;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委共查处乡村振兴领域问题6起,党纪政务处分15人。
教育领域。区教体局取缔违规举办学科类培训的托管中心1个,责令2个校外托管中心限期整改,下达问题督办函11份,对违规的10个校培机构进行线索核查处理,责令退费31699元。推进135个校培机构全部进入全国监管平台,将83.47万元培训费纳入监管。通过陕西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平台,对不符合规定的5所学校、18个品种进行驳回,有效杜绝滥订现象。依法取缔无证幼儿园1个,妥善分流幼儿112人。
住房领域。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对历年来审核分配的保障对象审批资料进行了归档并建立了电子台账,目前已整理完成871户。组织安排160余名干部职工全面开展入户核查,截至目前已核查保障对象2640户。
营商环境领域。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结合《关于深入开展营商环境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进行自纠自查,多渠道查找存在的“推拖卡拿”突出问题。截至目前共排查问题53个,已整改26个;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委共查处营商环境领域问题2起,党纪政务处分3人。
殡葬管理领域。区民政局受理办结群众投诉举报8件,对城区3处违规吊唁场所下发停业通知单,责令限期停止经营行为。督促城区周边乡镇(街道)对属地物业公司负责人进行谈话,引导广大居民到合法合规的吊唁场所举办丧事活动。
劳动保障领域。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红黑榜”发布制度,对欠薪失信企业在开工许可、资质审核、市场准入等方面予以限制。依法将3家企业和自然人列入“黑名单”,依法公布重大违法案件1起。评选6家企业为劳动保障守法A级企业,3家企业被评定为C级企业。截至目前,共接到投诉举报案件65起,涉及1099人3055.82万元,已办结47件,为965人追回工资2607.53万元,极大维护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