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引导广大教师争做人民满意的“四有”好教师,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推动宝塔教育高质量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宝塔区教育体育局制定出台《宝塔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条禁令》,请广大教师严格贯彻执行。自发布之日起,凡有违反规定者,将严格按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予以责任追究。
特别注意:
http://shaanxi.12388.gov.cn/yanan/baotaq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