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严肃严明纪律要求,全力助推我区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确保全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区纪委监委开通疫情防控工作检举举报电话,全面受理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一、受理范围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区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喊口号、打折扣,在疫情防控工作中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防控不力等问题;
2.在疫情防控中不敢担当,不服从组织统一安排,临阵退缩脱逃,擅离职守、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3.谎报、迟报、漏报、瞒报、错报重要疫情信息,导致疫情扩散蔓延等问题;
4.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从事、参与哄抢疫情防控物资,以及囤积防控物资、哄抬物价,谋取私利、借机敛财,扰乱市场秩序,干扰正常经营等问题;
5.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以及在调配使用中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挥霍浪费等问题;
6.以抗疫为由,对群众合理诉求消极应付,漠视群众利益问题;
7.拒绝居家隔离,故意隐瞒症状、病情,逃脱监管等问题;
8.编造、传播、散布虚假疫情信息或发表有关疫情不当言论,以及擅自发布、传播、泄露非公开发布的疫情防控工作信息资料问题;
9.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违规组织或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落实“红事缓办、白事简办”等要求,违反规定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
10.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二、举报方式
来电举报:0911-2111863
来访举报:延安市宝塔区南大街区委一楼群众来访接待室(127室)
来信举报:延安市宝塔区南大街区委四楼区纪委信访室
网络举报:http://shaanxi.12388.gov.cn/yanan/baotaqu/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举报,如实反映,积极提供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区纪委监委将第一时间受理,严肃查处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