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五届市纪委六次全会和二十届区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严肃整治“不吃公款吃老板”“喝酒只喝茅台酒”等违规吃喝行为,坚持不懈纠“四风”树新风,按照市纪委监委要求,区纪委监委决定在全区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范围
以领导干部为重点,2021年5月至12月在全区公职人员中集中开展。此后转入常态,长期坚持。
二、整治内容
1.公职人员出入小区或写字楼等“一桌餐”隐蔽场所,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不吃公款吃老板”等行为。
2.公职人员讲排场、比阔气、搞攀比,“喝酒只喝茅台酒”等行为。
3.超标准接待,违规在内部食堂、培训中心、驻外办事机构等内部接待场所大吃大喝等行为。
4.虚列开支公款购买高档酒水,以办公用品、会议费等虚假名义公款报销餐费或将违规吃喝费用混入食堂正常开支等行为。
5.公职人员工作日中午饮酒等行为。
6.其他违规吃喝行为。
三、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发现公职人员存在违规吃喝问题,请通过以下方式及时向区纪委监委举报。
来信举报:延安市宝塔区南大街区委四楼区纪委信访室(邮编:716000)
来访举报:延安市宝塔区南大街区委一楼群众来访接待室(127室)
来电举报:0911-2111863
网络举报: shaanxi.12388.gov.cn/yanan/baotaq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