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 > 廉政要闻 > 宝塔工作 > 正文
宝塔区:专题学习《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24日 09:58   来源:   浏览次数:
 

3月23日上午,宝塔区纪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会上,信访室负责人全文领学《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分管领导从坚持和加强党的统一领导贯穿处理检举控告全过程、检举控告受理和不予受理的范围、检举控告的办理流程等9个方面对《规则》做了全面的解读和答疑解惑。区纪委常委、纪委委员、各室部负责人、派驻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严明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处理检举控告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基本职能,《规则》的出台是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举措,是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有力的制度保障。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认识《规则》出台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规则》内容要求,真正学深悟透,领会精神实质,运用工作实践。

会议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把《规则》的学习贯穿到日常工作与学习当中,在组织集体学习的基础上,要进一步结合工作岗位开展自学,尤其是信访部门要把《规则》的学习列为部门业务学习的重要内容,逐条逐句学,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促进工作的具体举措。

会议强调,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按照《规则》要求做好检举控告工作。要加大对《规则》的宣传力度,引导检举控告人依规依法反映问题。要畅通检举控告渠道,进一步明确接收和受理、办理等工作流程,公开受理的事项和不予受理的事项、受理的方式等,严格落实保密制度,保障检举控告人和被检举控告人的权利,规范检举控告秩序、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推动《规则》要求落地生根。

分享给好友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