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净化节日风气,宝塔区纪委监委日前就“双节”期间纠治“四风”工作发出通知,要求通过重申纪律要求、加大查处力度等措施,持续正风肃纪。
通知指出,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通过调研、约谈、提出建议等方式,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发挥“头雁效应”,把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要求纳入日程安排,严明纪律要求,及时作出部署,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和深化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两项重要工作,作出公开承诺,强化日常监督。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及乡镇纪委要协助和督促党委紧盯本单位公务接待、单位食堂、培训中心和公务用车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在节前分层、分级约谈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财务、公务接待、内部食堂等相关负责人,督促其履行监管职责,层层把好关口,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
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市委、市纪委有关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和省市区纪委监委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违规收送礼金典型问题通报,认真组织领导干部观看省纪委近期拍摄的关于违规收送礼金问题警示教育专题片,教育广大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做到“十三个严禁”: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互相宴请,或接受“一桌餐”吃请;严禁突击花钱,滥发津补贴或福利;严禁以任何理由公款报销个人费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公款旅游,或打着单位集体活动、职工疗养休养等“幌子”,借公务之机、培训学习考察之机游山玩水,变更行程绕道绕远,或由下属单位、相关利益单位、管理服务对象支付旅游费用;严禁收送礼品礼金,或避开敏感时间节点搞“错峰送礼”,或通过电子礼品卡、电子红包、快递等隐蔽方式送礼;严禁下乡检查、考核、调研接受土特产品;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婚丧喜庆事宜化整为零分批操办、异地操办、变换身份操办或只收礼金不办酒席,或违规操办“乔迁宴”“升迁宴”“满月宴”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高消费娱乐场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工作日饮酒;严禁借元旦、春节之机搞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通知强调,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字当头,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情况的监督检查。岁末年初,区纪委监委将运用大数据平台拓展监督渠道,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着力发现在机关或企业食堂和培训中心等公款吃喝,在高档小区或写字楼“一桌餐”接受宴请,以各种名义套取资金用于吃喝送礼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隐形变异问题。针对中省市纪委部署要求,严查享乐、奢靡问题,对顶风违纪问题一律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严明的纪律筑牢纠治节日“四风”坚固“后墙”。
通知还公布了举报方式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