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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区纪委精准发力严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4日 00:00   来源:   作者:程蜜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延安市宝塔区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部署要求,持续加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查处力度。截至目前共发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10件,党纪政务处分10人。

全面夯实“两个责任”。实行乡镇“零查处”问责和月通报季点评机制,明确乡镇党委书记是案件查办的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为直接责任人,要求每月20日前书面报告案件办理情况,对发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压案不查的,约谈乡镇党委书记,对扶贫工作推进不力的,约谈分管领导和乡镇纪委书记,将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与纪检干部办案津贴挂钩,形成有效奖罚机制。运用电话抽查、随机暗访等方式督查扶贫工作队及包扶干部到岗在岗情况,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两个责任”落实落细。

深挖细查问题线索。以扶贫资金、扶贫政策落实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和党员干部在扶贫工作中态度生冷硬推、吃拿卡要等作为切入点,将扶贫工作队、第一书记、包扶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及扶贫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作为重点,开展暗访暗查16轮次,收集问题线索15件。在区纪委信访室设立举报中心,在各乡镇、街道、部门醒目位置设立举报箱19个,LED屏24小时不间断显示举报电话和举报地址,多渠道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先后督促13个乡镇5个城市街道及卫计、教育等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对涉及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优先挂牌督办,限期办结。加大与区扶贫、经发、财政、审计等部门联系沟通,互通监督检查信息,移交扶贫领域问题线索4件。

   问责力度不断加大。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当事人,扼杀虚报冒领、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微腐败”,全力护好扶贫“奶酪”。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对在扶贫工作中挪用、占用、挥霍扶贫资金及搞“假脱贫”、“被脱贫”等问题和“四支队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既追究干部责任,也追究乡镇党委主体责任和乡镇纪委监督责任。如,川口乡蟠龙村原村主任张随明冒名领取贫困户产业贷款40000元、果树补助金5000元,被责令辞职;临镇镇付家湾村原党支部委员康生强弄虚作假套取灾后重建物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川口乡同岔村党支部书记胡志敏对全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人数不清楚、对贫困户帮扶措施落实不到位,扶贫工作失职失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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