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纪委,各派出纪工委、纪检组,机关各部、室:
为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序推进,强化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根据中、省、市纪委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调整宝塔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一、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李 琦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副组长:吴家刚 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
惠晓燕 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
冯 浩 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
高步成 区纪委常委
李联兵 区纪委常委
刘 杰 区监委委员
李 锋 区监委委员
成 员: 曹雪青 信访室主任
贺晓莉 宣传部部长
薛晓振 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
路胜利 案件审理室主任
刘 康 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贺东军 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
郭 军 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
任明明 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
杜 健 第四纪检监察室负责人
白海德 第五纪检监察室负责人
续彦东 第六纪检监察室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刘康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米雪同志为联络员。办公室主要负责与区政法委扫黑办、司法机关、公安机关等单位协调对接扫黑除恶重要线索和情况沟通反馈工作,对全区扫黑除恶执纪问责情况进行汇总,报送相关信息,通报典型案例。
三、工作要求
各乡镇纪委也要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以确保形成上下联动、推进有力的责任落实机制,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中共延安市宝塔区纪委办公室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