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5月20日至7月15日,区委巡察组对麻洞川、万花乡、川口乡、宝塔办、凤凰办、南市办、教体局、经发局、交通局、住建局、人社局、财政局、移民办等13个单位开展了巡察,对扶贫局、农业局、水务局、民政局、卫计局5个单位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巡察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政治巡察的部署要求,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2018年8月31日,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刘景堂主持召开区委“五人小组”会议,听取了7个巡察组巡察综合情况汇报,研究了巡察成果运用和问题处置的意见,对下一阶段的巡察工作提出了要求。刘景堂强调,要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突出对树立“四个意识”和落实“两个维护”的监督,着力发现和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要对于上轮巡察整改不到位的,要限期20天整改,对不重视、打折扣、搞变通的,约谈相关责任人。要从严管党治党,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和监督教育管理、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等方面严要求、不走样。要做好巡察反馈整改工作,对于巡察发现问题要逐一反馈、逐一整改,该核查的核查、该立案的立案。要不断提高巡察质量,加强力量,做好巡察工作,对于人员不足的问题在机构改革中优先解决。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听取了各巡察组巡察情况汇报,对运用好巡察成果、督促整改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了要求。日前,各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了情况,要求限期整改巡察发现的问题。
巡察发现,18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中,仍然存在“四个意识”不强,政治站位不高问题;部分单位重业务、轻党建现象突出,党内政治生活不经常,党员在党意识不强;有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组织生活不严肃,作风不扎实、工作按部就班;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识不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四风”问题依然存在;扶贫领域存在资金拨付不及时,项目进展缓慢,扶贫信息不对称,帮扶措施单一,产业发展不均衡,“扶贫扶志”工作不扎实等问题。巡察期间,区委各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等有关单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