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党员群众:
为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群众监督作用,加大对全区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查处力度,以坚强纪律保障打赢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将重点查处问题和相关举报方式公布如下,希望广大党员群众依据客观事实、依照相关规定,积极提供问题线索。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切实做好信访接待和来信、来电、网络举报的受理工作,对举报人姓名、电话、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露举报人信息的,区纪委监委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查处重点
(一)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以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勾结黑恶势力煽动闹事、侵害群众安全和利益等问题。
(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问题。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纵容、包庇黑恶势力,甚至与黑恶势力有经济利益往来,收受贿赂,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入股分红,给黑恶势力站台助威,鼓气撑腰等问题。
(三)工作部署推动不力问题。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暧昧,对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玩忽职守、失职失责,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等问题。
二、举报方式
区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911-2111863
区纪委监委宝塔廉政网举报网址:
http://shaanxi.12388.gov.cn/yanan/baotaqu/
中共延安市宝塔区纪委
延安市宝塔区监委
2018年9月5日